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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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4年3月29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2024中信金资京资产字第40号的《债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双方达成的资产转让安排,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或有权处置的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示的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在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等。
自公告之日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依法将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事实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债权人及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10-66060006-2151
受让方: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朝阳合生财富广场412室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811529211
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24年4月11日
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4 年3月2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息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 | 担保方式 |
1 | 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9,970,105.99 | 55,000,000.00 | 164,970,105.99 | 保证人: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2 | 北京联合金投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31,318,157.74 | 11,800,000.00 | 19,518,157.74 | 保证人:蓬莱市蓬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 | 北京太行双辰商贸有限公司刘书英 | 11,165,764.20 | 5,503,400 | 5,662,364.20 | 保证人:中诚润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债权本金、欠息、手续费及相关费用,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广州鸿开投资有限公司 的债权本金、欠息、手续费及相关费用按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以实际计算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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